尊敬的用户:
当您投保的机动车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故,我们公司可帮助您办理报案、修理、理赔等一系列售后服务:
一. 各家保险公司报案电话:
平 安:95512 太平洋:95500
太 平:62078899 大 众:63611222
天 安:68559696 中 保:95518
二. 我公司在帮您办理索赔时,请提供以下资料:
1. 保险单正本复印件
2. 出险车辆行驶证、副证
3. 肇事司机行驶证、副证
4. 交通队责任认定书及损害赔偿调节书
5. 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估损单
6. 车损事故须附加:
A.事故照片(含对方车辆)
B.车辆修理发票及清单(含对方车辆)
C.核价单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估损单
7.人伤、死亡事故须附加:
A.医疗费单据
B.病历卡、病史、出院小结
C.伤残鉴定报告
D.交通队验伤单
E.死亡证明
F.经济状况证明
G.户籍证明
H.赔款收据(公安部门出具)
8.物损事故须附加:赔付物损的发票、清单及发票
9.车辆盗抢须附加:
A.购车发票
B.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
C.行驶证(验车有效期内)复印件
D.车钥匙
E.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盗抢证明
F.失窃机动车注销牌证登记表
G.登报声明发票
H.机动车登记表(需有年检、变更情况记录)
10.保险公司所要求的一些其他证明
只要提供给我们相应的资料,其他就由我们公司帮你全全处理,您就不会劳心劳神了。 |